六月的傍晚,空气里还裹着白天的余温,我攥着半瓶矿泉水,坐在体育馆第三排的塑料凳上,眼睛死死盯着球场那个穿着蓝色7号球衣的身影——我老公,阿哲。
其实我算不上“球迷”,连三分线和罚球区的区别都分得不太清,可只要阿哲比赛,我必到,就像今天,他早上出门前特意把洗得发白的球衣叠好放在床头,还对着镜子比了个投篮姿势,回头冲我笑:“老婆,等我拿冠军回来请你吃火锅。”我当时嗤笑他“臭美”,却偷偷在他包里塞了包湿纸巾——他打球爱出汗,总说擦汗的纸巾不够用。
球场的哨声一响,我的心就跟着提了起来,阿哲是队里的后卫,个子不算最高,但跑动灵活,传球准,开场五分钟,他一个漂亮的假动作晃过防守,侧身把球传给埋伏在底线的队友,唰——空心入网!场边瞬间沸腾,我跟着人群站起来,嗓子差点喊破:“阿哲好样的!”声音混在喧闹里,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,但看到他回头冲场边扬了扬下巴,嘴角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,我心里像揣了颗糖,甜得发慌。
比赛打到第三节,双方比分咬得死紧,阿哲突然一个急停跳投,球在空中划了道弧线,却砸在了篮筐前沿,他落地时没站稳,踉跄了一下,我吓得差点站起来,还好他很快稳住身形,拍了拍膝盖,又退回了防守位置,后来我才知道,他落地时脚踝扭了一下,怕我担心,一直没说,中场休息时,他坐在场边喝水,我蹲下去给他揉脚踝,他皱着眉倒吸凉气,却反过来拍我的手:“没事,老毛病了,贴点膏药就好,下半场还差几分,得赢。”那一刻,灯光落在他汗湿的额发上,我突然觉得,这个平时在家连桶装水都要我换的男人,在球场上像个发光的英雄。
最后一分钟,对方领先一分,球权在阿哲手里,全场都屏住了呼吸,他运球突破,被两人夹击,就在我以为他要传球时,他突然一个后撤步,跳投——球在空中旋转,我的心也跟着转了半圈,唰!哨声同时响起,终场 buzzer !我们赢了!阿哲扔下球,和队友抱成一团,跳着、笑着,像一群没长大的孩子,我站在场边,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,不是因为比赛多激烈,是因为我看见他跑过来,一把抱住我,带着汗水的热气和篮球场的味道,在我耳边说:“老婆,我们赢了!”
回家的路上,他兴奋地复盘着每一个进球,声音里带着少年气,我听着,笑着,想起十年前第一次见他打篮球的样子:那时他还是大学里的愣头青,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球衣,在操场上跌跌撞撞地投篮,却眼里有光,现在十年过去,他依然是那个热爱篮球的少年,只是身边多了个为他呐喊的我。
其实我知道,篮球于他,不只是爱好,是青春的印记,是压力的出口,是和兄弟们并肩作战的热血,而我能做的,就是坐在场边,为他递水、擦汗、呐喊,在他进球时比他更激动,在他失误时给他一个拥抱,因为我知道,那个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男人,是我的老公,是我平淡生活里最耀眼的光。
下次比赛,我还会坐在第三排,攥着半瓶矿泉水,大声喊:“阿哲,加油!”场边那个为他呐喊的人,永远是我,因为他的热爱,也是我眼里最动人的风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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